第一學年 巴洛克樂派、古典樂派、浪漫樂派 評鑑標準: a.24個大小調音階、琶音、終止式, 速度♩=112(小調音階須包含和聲及旋律小音階各1次) b.一首巴洛克樂派作品(惟,若選擇巴赫平均律,一律彈奏完整一組作品,即前奏曲與賦格) c.一首古典樂派作品 d.一首浪漫樂派作品 第二學年 巴洛克樂派、古典樂派、浪漫樂派 評鑑標準: a.24個大小調音階、琶音、終止式, 速度♩=112(小調音階須包含和聲及旋律小音階各1次) b.一首巴洛克樂派作品(惟,若選擇巴赫平均律,一律彈奏完整一組作品,即前奏曲與賦格) c.一首古典樂派作品 d.一首浪漫樂派作品 第三學年 評鑑標準: a.24個大小調六度音階、琶音、終止式, 速度♩=116(小調音階須包含和聲及旋律小音階各1次) b.四首不同樂派之作品,需含一首完整奏鳴曲。 課程內容: 古典樂派、浪漫樂派、印象派、現代樂派 評鑑標準: a.24個大小調六度音階、琶音、終止式, 速度♩=116(小調音階須包含和聲及旋律小音階各1次) b.四首不同樂派之作品,需含一首完整奏鳴曲。 第四學年 1.大四上、下學期需參加術科期末考試,準備曲目長度至少20分鐘,曲目(樂章)不得重覆,曲目合計需包含3-4個樂派,且曲目不得與前三學年考試曲目重覆。 2.如欲舉行音樂會者,需通過大四上期末術科考後,始得申請大四下個人畢業音樂會。 3.大四下學期舉行音樂會者,不須參加期末術科考試。(註6) 4.大四下畢業音樂會相關規定詳見「畢業音樂會辦理規定」 期末術科會考平均分數與平時成績之和。
通過條件
成 績 :60 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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